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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津贴结算及核算新学期校内岗位津贴计划的通知 |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12-25 浏览次数:964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农政发[2000]143号、农政办发[2002]25号、山农大办字[2005]32号、山农大人字[2005]7号、山农大办字[2006]23号、山农大校字[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结算 (一)教学单位津贴结算 按照山农大办字[2005]32号文件规定,学院根据教师实际完成教学任务填写附表1、2、3,送教务处审核;填写附表6,送研究生处审核;填写附表7,人事处按学校规定核算津贴数额。 (二)责任津贴 在岗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责任津贴和在岗科级及以下职务的职员、辅助及工勤人员的工作责任津贴,填写附表7。 (三)考勤绩效津贴 在岗管理人员、辅导员、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考勤绩效津贴,填写附表7。 (四)业绩津贴 业绩津贴由个人申报,单位(部门)审查,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其中论文等需提交原件及相关收录证明,由专家评议、审核后发放,填写附表8。 (五)先进个人奖励津贴 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审核后发放。 (六)专职科研人员津贴 经科学技术处审核,送人事处备案,从科研经费中支付,填写附表9。 (七)各教学单位相关的材料、数据,应向本单位教职工公示3天。 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津贴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研究生处下达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按照山农大办字[2005]32号文件,填写附表4-5,送教务处审核;填写附表6,送研究生处审核;填写附表10。 三、新学期如需聘任非威廉希尔官网在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按规定程序报人事处、教务处,学校审批。 四、附表10请于1月6日前,附表7请于1月13日前送人事处综合科。 人事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科技处 附表1: 学年第 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表2: 学年第 学期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表3: 学年第 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表4: 学年第 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计划工作量统计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表5: 学年第 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计划工作量汇总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表6: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研究生教学任务计划表、完成情况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附表7: 学年第 学期校内津贴结算表(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表8:业绩津贴发放表(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表9:专职科研人员津贴发放表(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表10: 学年第 学期校内岗位津贴计划表(人事处网页下载) |